(双溪大年17日讯)“安全气囊夺走8岁女童性命”事件引起驾驶人士哗然,也有人挑起汽车安全气囊在紧急时刻救命不成反成夺命“凶手”的话题,专家提醒,12岁以下孩童应坐在汽车后座,同时系上安全带,才能降低意外发生时,对他们造成的伤害。
吉打双溪大年日前发生坐在司机座位旁的8岁女童,疑因轿车撞及凸起的窨井盖,安全气囊弹出,导致当时把头部放在气囊盖上的女童被冲击力弹至后座,当场昏迷及鼻孔流血,送院后不治。
道路安全研究院总监黄绍文指出,上述案件属罕见意外,不可和其他车祸混为一谈,但必须提醒的一点是,载有小孩的驾驶人士,应让孩子坐在汽车后座,同时系上安全带,才能有效降低意外致命率。
他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指出,虽然大马没有明文规定12岁以下的孩童不可坐在汽车前座,但驾驶人士有必要提升交通安全意识。
黄绍文也以双溪大年发生的上述车祸为例,指如果该名8岁女童事发时是坐在汽车后座,有关意外即使发生也不会造成死亡。
他说,汽车安全气囊完全是根据汽车设计以及工程考量而制定,即使遭受强大撞击力,也可保护汽车前座的乘客,将撞击力降至最低。
“不过,人类最大的通病是自以为是,认为安全气囊足以保护乘客的安全,因而罔顾交通法规。”
他解释,其实安全汽襄只是辅助作用,并非百分百保护乘客的安全,真正的安全措施,是乘客本身要系上安全带,以达到相辅相成的成效。
从事汽车买卖的营业销售主管巫非凡则说,安全气囊在装置时完全是依据电脑系统,基本上是安全的,如果安全气囊出现运作失常等问题,一般上可能是车主本身将汽车改装,从而影响原有的安全气囊系统而致。
“在正常的运作程序上,当发生车祸后气囊弹出时,可将暴发的撞击力减至最低,如果乘客有系上安全带,可将伤亡降至最低。”
早前,大马道路安全理事会也透露,我国目前没有强制实行在汽车安装儿童安全座椅条例,不过政府会在未来通过相关条例,但会给予2年的试用阶段。
根据欧美的儿童安全座椅法规规定,年龄在一岁到4岁之间,体重在10到18公斤的幼童,都应该坐在车辆后座的安全座椅,面朝前方。
年龄逾4岁至12岁以下或体重逾18公斤至36公斤以下的儿童,应坐于车辆后座并妥当系上安全带,以保障儿童乘车安全。
日常所见,许多家长还是惯性在乘车外出时,手抱孩子,类似做法看似安全,但其实潜藏危机。
根据牛顿运动定理的惯性作用力进行的调查显示,时速40公里的车辆在遭遇正面撞击时,10公斤的孩童在剧烈的减速下会化为重300公斤的“炮弹”,瞬间脱离大人的怀抱往前弹射或抛出车外,或撞上挡风玻璃,酿成不幸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