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2日讯)伊党霹州主席拉兹曼,就前伊党霹州署理主席拿督斯里尼萨向其提出的诽谤诉讼,周一于怡保高庭完成向诉方索取相关报导书面资料的程序,并订于11月4日提呈辩诉状。
拉兹曼周一在律师阿扎哈及数十名支持者陪同下,现身怡保高庭,其代表律师随后于庭上向诉方作出上述申请,获诉方即时给予该报导的书面资料。
尼萨是针对《阳光日报》于今年6月2日的报导,起诉拉兹曼涉及诽谤的6项言论,并要求拉兹曼赔偿300万令吉名誉损失。
相关言论包括指尼萨不尊重君主制度及苏丹、捍卫及支持推崇世俗国的行动党、不坚守伊党斗争目标、背叛巫裔族群及不关心巫裔的权益及敏感度、为政治意图背叛伊刑法、在全国及伊党内企图宣扬及推崇世俗国。
因此,起诉人律师莫哈末菲迪于8月14日入禀怡保高庭,尔后发律师信传召拉兹曼,原定在10月12日上午9时上庭接受审讯。
拉兹曼于庭外向党员及出席者解释,追溯尼萨与伊党闹分裂的根源,源自于雪州撤换大臣卡立,尼萨与伊党支持人选不一,后在伊刑法课题闹意见分歧、霹州议会“黑衣”事件等,如今尼萨也不再为伊党党员。
而他当初是针对上述情况,受《阳光日报》寻求回应时,才作出该番言论。
此外,辩方律师阿扎哈向媒体表示,辩方代表律师将针对该书面资料,展开研究及分析,并在11月4日呈交辩诉状。
他强调,拉兹曼在本月11日就此事向尼萨道歉,并不意味著辩方承认曾发表诽谤言论,仅是表示倘若原告对此言论感到受冒犯,拉兹曼才对此道歉。
“伊党中央理事会曾就此事,召唤尼萨及拉兹曼会面,以期寻求庭外解决的方案,惟如今尼萨并不再是伊党党员,故此,伊党中央理事会也没进一步再洽谈。”(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