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晚上10时06分
(吉隆坡9日讯)国家银行宣布,已撤销一个大马大发展有限公司(1MDB)在《1953年外汇管制法令》下所取得的3项海外投资批准,并指示1MDB必须将投资在海外的18.3亿美元(约75.54亿令吉)调回国内。
国行指出,经过全面调查后,发现1MDB在取得的海外投资批准时所提供的资料不准确,也未向国行提供完整的相关资料,供国行评估1MDB的申请。
“因此,国行已撤销3项在外汇管制法令下所发出的涉及18.3亿美元的海外投资批准,同时也在《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下向1MDB发出指示,以便将18.3亿美元调回大马,并为了实现这个目的向国行提呈一个方案。”
国行今日发表声明表示,尽管国行向总检察长建议,针对1MDB抵触外汇管制法令而采取刑事检控,但联邦宪法阐明,总检察长是唯一可采取刑事检控者。
国行全力配合调查
“身为调查单位,国行必须尽心尽责地进行调查工作,国行在任何时候都要求所有申请人在外汇管制法令下提出申请时,提供全面及准确的资料。”
国行强调,国行将全力配合警方及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对1MDB的调查工作。
总检察署昨天发表声明指出,第一副律政司拿督顿马吉在研究国行所提呈的调查报告后,证实1MDB职员并未违法,而决定不采取进一步行动。
国行在获悉总检察署决定不提控后,于10月1日发函要求总检察署重新检讨,惟总检察长以丹斯里阿班迪阿里以未有新证据为由,维持原本的决定。
总检察署也强调,调查1MDB的特工队不曾解散,各单位所进行的调查也未曾受到阻扰或暂停,目前只剩下警方及反贪会未完成调查工作。
马来统治者理事会于周二谕令政府尽速完成与1MDB相关调查,总检察署发表声明,驳斥媒体刊登国行调查报告仍在总检察署手上的报导。
统治者理事会发表声明后,前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及在野党领袖都纷纷表态,要求政府勿妨碍有关当局针对1MDB的调查工作。
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昨天针对马来统治者的谕令发表声明,表示政府感谢统治者理事会的声明,同时也强调必须遵守联邦宪法所阐明的三权分立。
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曾于今年7月证实,根据总稽查司丹斯里安比林的1MDB财务调查初步报告,1MDB于2009年开始与沙地石油国际公司(PSI)合作,共投入18.3亿美元。
1MDB及PSI于2012年结束合作关系后,将23亿1800万美元存放在开曼群岛。
今年1月,1MDB宣布,分两次将开曼群岛的存款撤出,其中12亿1500万美元早已撤回,而11亿300万美元则被存放在新加坡瑞意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