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欲知道《华尔街日报》是否行使美国的《妥善保护本国恒久固有之宪法承传法令》,才决定是否起诉《华尔街日报》。
纳吉的代表律师哈法里占指出,他已致函《华尔街日报》的代表律师,询问作为美国媒体的《华尔街日报》是否会行使该法令。
他解释,该法令旨在保护美国公司,尤其保护媒体公司免受外来的诽谤诉讼。
他说,如果行使该法令,其当事人纳吉起诉《华尔街日报》就无意义了。
美国的有关法令生效后,美国法院就可以拒绝执行任何外国法院对诽谤案件的裁决,除非美国法院本身决定,有关的外国法院对言论自由的保障乃符合美国的同类情况。
坚持报导无误
美国报章《华尔街日报》于今年7月3日揭露,根据来源可靠的政府文件显示,纳吉个人户头曾分阶段汇入高达7亿美元的政府投资资金钜款。
有关报导引起轩然大波,包括大马政府成立特工队来调查,惟该特工队后来也因发生事故,导致调查不了了之。
纳吉过后发律师信给《华尔街日报》拥有人道琼斯公司,限他们在14天内做出回应,否则准备起诉《华尔街日报》。不过,《华尔街日报》坚持其报导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