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晚上7时49分
(布城22日讯)5年前被控以低于市价300万令吉购买一栋豪宅和两块地段的前雪州大臣基尔多益,虽一再上诉,但其上诉今日在联邦法院终告失败,被判罪成,惟法院定于下周二判刑。
以西马大法官丹斯里朱基菲里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今日一致驳回基尔多益的最终上诉,使基尔无法洗脱罪名。
联邦法院法官陈国华宣读判词后,朱基菲里表示:“我们驳回这项上诉申请。”
承审此案另3名联邦法院法官分别是丹斯里阿末马洛、丹斯里哈山拉以及拿督南利阿里。
陈国华指出,法院认为基尔已全面评估两段土地以及一栋房屋的价值,至少值500万令吉,因此基尔支付350令吉是不足够的。
他说,法院认为基尔了解到以350万令吉购买两段土地,是不足够的,两名评估人员在供证时都指有关土地的价值应是550万令吉。
“鉴于此,有关罪行被证明是无法疑点的个。”
他表示,Ditamas有限公司董事三苏丁也了解到他与作为公务员的基尔,拥有公务关系。
他指出,根据雪州发展机构条例4(1)条文,州务大臣也是雪州发展机构主席,这也意味著,州务大臣的公务也涵盖雪州发展机构主席的公务。
他认为,根据1997年反贪污法令的诠释,基尔被视为公务员。
他表示,两名投诉者,即三苏丁以及承包商纳西尔依斯迈的供证没有缺陷。
基尔的代表律师包括丹斯里沙菲宜、M.阿迪姆兰、卡玛鲁、加哈巴迪及莎拉。控方代表则是莫哈末玛斯里副检察司和莫哈末杜素基副检察司。
基尔之前是被判坐牢12个月,以及“基宫”被充公。
基尔的代表律师包括丹斯里沙菲宜、M.阿迪姆兰、卡玛鲁、加哈巴迪及莎拉。控方代表则是莫哈末玛斯里副检察司和莫哈末杜素基副检察司。
前雪州大臣基尔多益于2010年12月6日被控上莎阿南高庭,控状指他在2007年5月29日,作为公务员即雪州大臣,清楚本身与Ditamas有限公司董事三苏丁拥有公务关系,仍以350万令吉购买原价650万令吉的两段土地及一栋房屋,抵触刑事法典165条文。
莎阿南高庭于2012年12月23日裁决基尔罪名成立,判处监禁12个月及充公豪宅,惟随著他提出上诉而暂缓刑罚。
2013年5月31日,上诉庭维持高庭原判,判处基尔以低价购买豪宅抵触刑法罪名成立,被判入狱12个月、充公豪宅。
基尔辩护律师沙菲宜认为,上诉庭裁定其当事人罪成,是存有偏见的。同时沙菲宜坚持,基尔是以雪州大臣的身份被提控,而根据刑事法典,州务大臣并非公务员,因此,基尔所面对的控状,存在缺陷。
联邦法院于今年1月19日开庭聆审后,决定保留判词。
法院原定今年8月27日针对基尔的上诉做出裁决,却因为基尔在前一天心脏病突发而展延至9月22日。
9月18日,基尔以上诉庭的书面判词出现严重错误而入禀上诉庭,要求上诉庭重审其上诉申请。
“基宫”案背景:
被告:基尔多益
年龄:46岁
身份:雪州双溪班让州议员、前雪兰莪州务大臣
控状:被控于2007年5月29日在大臣办公室,当时作为雪州大臣,清楚本身与Ditamas有限公司董事三苏丁拥有公务关系,仍以350万令吉购买原价650万令吉的两片土地及一栋房屋,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基尔可被判最高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刑罚:监禁12个月,“基宫”被充公。
事件背景:
2008年3月8日全国大选,身为雪州国阵主席的基尔多尔虽在双溪班让州议席胜出,但国阵却痛失雪州政权,基尔过后成了雪州反对党领袖。
在2009年巫统党选中,基尔竞选巫青团长职,与凯里和慕克里兹展开一场团长三角战,但他最终不敌凯里而落败。
2009年7月,适耕庄州议员黄瑞林揭发,基尔以2400万令吉购买位于莎阿南的一栋豪宅,因而爆发了“基宫”风波。不过,基尔极力否认,表明他是通过银行贷款以350万令吉购买相关的房产,并起诉黄瑞林诽谤。
2010年12月6日,基尔在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下被控,控辩双方分别传召25及5名证人出庭供证,而经过一年的审讯,高庭于2011年12月23日宣判基尔罪名成立,被判处监禁12个月及“基宫”被充公,惟基尔获准暂缓执行刑罚,以提出上诉。
不过,上诉庭于2013年5月30日驳回基尔的上诉申请,维持基尔被判入狱1年的裁决。
尽管基尔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但其最终上诉已告失败,联邦法院五司于2015年9月22日一致驳回其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