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0日讯)《马来邮报线上》总编辑法迪警告,伊斯兰主义最终会让大马陷入全面性的权威体制中。
他解释,伊斯兰主义者相信,国家有权施行任何法律,而伊斯兰法更拥有一套深入控制日常生活的方法,最终可能发展出一套无孔不入的权威体制。
他指出,在伊斯兰法下,政府除了掌控刑事法的权力,更可以深入私人领域,国内一些地区,开始规定女性必须穿戴头巾、并禁止男女同骑摩哆。
他说,伊斯兰教认为,伊斯兰知识是超越理性范畴的,并有权管辖世俗的事务。
“当公共秩序受到干扰时,国家的控制才有必要介入,而通奸、男女共骑摩哆这类事情,怎么会影响社会秩序?人们没有去探讨,落实伊刑法究竟是否实际。你必须告诉我为何能够奏效,并非只说这是上苍的法律。”
法迪是今早在《2015年自由峰会》上主讲时,鼓励非穆斯林也勇敢针对伊斯兰刑事法的课题发声,因为这最终也会影响非穆斯林,此事不能只交给马来人或穆斯林去决定。
槟城研究所研究员黄进发在同台主讲时表示,伊刑法不适合落实,是因为刑事法往往涵盖“非自愿”的部分。
“我可以理解对穆斯林来说,那是很神圣的法律,但这必须基于自愿,无论是婚姻法还是伊斯兰银行,你是自愿地去选择他。可是,如果发生劫案,匪徒会因为对方不是穆斯林就不打抢他吗?那不可能。”
他也表示,本身没有英国血统,不会因为普通法是英国人制定就相信这套法律。“如果你能用道理说服我,伊刑法比普通法更好,我是会接受的。”
全国人权协会组织(HAKAM)主席安美嘉希望,国内穆斯林能够理解非穆斯林在伊刑法课题上所面对的焦虑。
她说,身为一个律师,这个课题主要是联邦宪法上的问题。
“联邦宪法阐明,刑事法不属于州政府管辖的部分,因此这必须通过修宪,丹州政府不能试图走后门而希望能以此过关。大家应暂停落实伊刑法之事,并与全民展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