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8日讯)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去年10月开始展开全国取缔行动,共取缔427辆无牌提供载客服务的车辆,其中有130辆是通过手机应用程式提供载客服务。
当局也在行动中扣留4辆用来载客的轿车,直到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再交由法庭裁定是否充公这些轿车。
据了解,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为了取缔无牌载客服务车辆,自去年10月起在全国各地展开多次取缔行动,去年12月已在柔州展开首次取缔行动 ,昨日下午3时在士都兰区展开的取缔行动,这已是柔州第二次的取缔行动。
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执法组主任拿督仄哈斯尼透露,上述全国取缔行动截至目前为止,已起获427辆各类交通工具,当中有130辆是使用包括Uber等手机应用程式提供载客服务。
罪成可罚款监禁
他说,上述车辆的车主因抵触陆路公共交通法令第16条文(无牌载客),遭提控上庭。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个人面对最多一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违例公司可被判罚款高达10万令吉的刑罚。
“单是在柔州就有97辆车辆因无牌载客而被当局扣留,昨午在士都兰区所展开的取缔行动中,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执法组与警方合作,出动了40名执法人员透过情报及乔装成顾客,成功取缔4辆提供无牌载客服务的车辆。”
仄哈斯尼昨晚在拿督翁新镇警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时,披露上述数据。与会者包括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南马区执法组主任阿迪里阿兹及柔州执法组主任阿玛迪等。
“4辆被扣留的轿车分别是丰田威驰、本田爵士、国产普腾奔舒娜及第二国产迈威轿车。上述车辆是否会被充公,则需由法庭裁定。”
他指出,当局并不理会这些无牌载客司机使用什么手机应用程式提供载客服务,因这并非当局的权限,惟这些提供载客服务的司机需向当局申请准证。
仄哈斯尼劝请,民众勿使用无牌载客服务,因一旦发生任何意外,将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同时上述车辆也没有通过验车中心的检验,所以也不能确保车辆的安全。
此外,他劝请有意经营载客服务的公司应向当局申请准证,而不是擅自违规载客。
他呼吁,公众使用德士、出租车或巴士等有执照的交通工具,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询及为何有越来越多民众更愿意使用无牌载客服务时,他回应,或许是这些载客服务业者的服务不错,但是收费未必是最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