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5日讯)地庭法官宣判,行动党武吉峇拉支部主席黄和平起诉甲州行动党主席吴良山及州委沈同钦诽谤案胜诉,并谕令吴沈两人需赔偿总额30万令吉。
吴良山与沈同钦表态会在14天内提出上诉,同时会致函给行动党中央,要求他们负责这次的败诉的赔偿金额。
马六甲第一地庭法官阿末卡玛宣判时指出,辩方虽然在是一项闭门会议中讨论黄和平为何不能担任行动党哥打叻沙玛纳区的候选人,但因为该党在会议之后所发的文告中指,不选择黄和平上阵是基于一些“没根据的指责”(wild allegations),因此闭门会议中的“机密因素”已经不存在。
同时,阿末卡玛说,吴良山和沈同钦在会议上的指责,已严重诋毁黄和平身为医生的专业,破坏他的名誉,让他丧失担任候选人的资格。此外,指控黄和平的叔叔经营采砂,含有影射黄和平涉及其中的成分。
阿末卡玛考虑到黄和平为30年执业医生,又是政治人物,吴良山及沈同钦在会议上的言论已构成诋毁黄和平的专业及破坏名誉,因此判决两人必须赔偿总额30万令吉。
黄和平胜诉后在太太麦钰卿、代表律师黄富明、哥打叻沙玛纳州议员赖君万及爱极乐州议员邱培栋陪同下步出地庭,出席聆讯的亲朋好友以及教友都第一时间向他道贺。
黄和平表示,吴沈两人身为政治人物及政党领导人,在社会国家有一定的地位,因此必须谨慎发言,并希望能够有个干净诚实的政治环境。
赖君万则说,他本身在505大选时也有类似遭遇,认为这是不负责任的破坏,因此奉劝领导者必须对自己说过的话负责,不要蓄意毁谤他人,应打造一个健康的政治文化。
要求党负责赔偿
另外,吴良山及沈同钦闻判后在甲行动党党所召开记者会指,将会与代表律师陈仲祥详细研究完整判词,在14天内进行上诉,不过上诉期间两人还是得付30万令吉的赔偿金额。
吴良山表示,两人都是代表党的身分出席遴选候选人会议,如今行动党中央却推卸责任,让他和沈同钦来背负这个责任,因此将会致函给党中央要求他们负责这次的败诉的赔偿金额。
“我们还没接到法庭发出的完整判词,一旦拿到就会跟律师讨论并上诉,等整个案件结束后,就会给予公众一个交代。”
沈同钦则表示,从接获黄和平的律师信到案件开审,都有向中央报备,但中央却没有采取任何的行动。他对于首次被党员起诉,而且是基于在选候选人会议上的言论,感到无奈。
黄和平是于今年入禀法庭起诉吴良山及沈同钦,诉状中指吴良山及沈同钦,于2013年4月17日的一项遴选候选人会议上所发表的言论涉嫌诽谤他,导致他没获党委派上阵哥打叻沙玛纳州选区。
沈同钦在此案中被列为第一答辩人,吴良山则是第二答辩人。黄和平的代表律师是黄富明及曾康玲,陈仲祥则是两名答辩人代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