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华总和七大乡团今天强调,和平集会法令和煽动法令应该平行,并受到各方面的遵守和全面公平执行,任何方面,包括朝野政党、执法当局和主办当局,都不应以双重标准看待和执行有关法令。
“我国是民主法治国家,拥有足够的民主和司法程序提呈、辩论和通过表决化解任何国家和社会议题,虽然,以符合和遵循和平集会法令下展开的集会诉求也是其中一个民主程序,但不应被持有极端种族主义者利用或滥用,以煽动某一族群的手段来破坏国家安宁和全民团结。”
华总和七大乡团协调委员会领导层是在这里交流时,针对有关大集会达到共识后所发表的联合文告中这么表示。
出席交流会者包括华总会长丹斯里方天兴与副义务总秘书拿督陈耀星博士,七大乡团协调委员会主席兼福联会总会长拿督邱财加与总秘书拿督刘国泉,新上任的客联会总会长拿督张润安与两名副总会长孔令龙局绅和曾炳强,新任广西总会会长拿督吕海庭、潮联会总会长拿督吴源盛与总秘书林家光,以及新任海南联合会署理总会长拿督林鸿昌。
两组织认为,任何主办方都不应自我假设或制造不必要的恐慌,滥用和平集会法令而号召主办上述具有种族主义的挑衅友族的集会。
两组织也呼吁全民以高度冷静和理智看待酝酿中的“916红衣大集会”,应该自我克制,理性看待和理智以对。
“我们认为,大集会万一失控或‘擦枪走火’,建国以来各民族和睦与和谐关系将毁于一旦。”
文告说,随著警方表明916红衣大集会属非法和准备采取执法行动之后,朝野政党和政府应该作出更明确表态。
“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也发表了“不可以、也不允许任何人破坏国家的安宁与和谐,不能够将这场集会变成一个具有种族主义平台”的声明。”
华总和七大乡团协调委员会声明,虽然和平集会是民主社会进程的基本人权自由,并在和平集会法令只要符合条件是被允许的,但不赞同任何突出和标榜任何种族主义或单一种族斗争口号的大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