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班迪卡指出,国会议会常规并没有规定指国会议员可以提呈投首相不信任票的动议。
他说,议会常规的制定是根据联邦宪法62条文,国会有权利制定它的程序,而程序内没有阐明有关投首相不信任票的动议。
“我知道他们的言论,一些很隐射性,包括林吉祥(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兼振林山国会议员)。”
班迪卡今早出席“第36届东盟议会联盟大会”其中一项活动后被媒体追问有关投首相不信任票动议的事宜时说,民主的定义很广,但不是从天而降。
“我们的民主是根据宪法,国会议会常规是在宪法第62条文之下。”
班迪卡也说,至今他都仍未收到不信任票动议的申请,因此仍未决定是否批准。“当我来到桥前,我会过桥。”
不过,他也强调,除了下议院议长,没有任何一个部长,甚至是首相,可以拒绝任何提呈予国会的动议。
被询及部长是否可以拒绝任何未提呈予国会的动议时,班迪卡更借此调侃发问的媒体说:“像你做记者的,应该了解宪法,不要问一些有时看起来像愚蠢的问题。”
“没有不聪明部长”
媒体紧接著询及两名国阵部长公开表示不信任票的动议,不可能会在国会被提出,是否代表部长不聪明,班迪卡回应说:“哪里有不聪明的部长?不聪明怎样当部长?渔夫也聪明,聪明捕鱼,农民也聪明,聪明种米。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技能。对不对?”
他表示,不愿揣测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表示不信任票的动议不会发生的言论,是什么意思。
此外,针对伊斯兰党开明派国会议员加入新成立的“国家诚信党”之后,是否会丧失议员资格,他表示,只有在议员精神有问题、被判入穷籍、被控并被判有罪的情况下,才会令他们失去资格。
他也表示,至今还没有收到有关伊斯兰刑事法私人法案的提呈,因为目前距离10月的国会还有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