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高庭今日谕令首相兼国阵主席拿督斯里纳吉以及另三造,针对人民公正党和新希望领袖以“26亿献金事件”挑战第13届大选成绩一案,入禀答辩书。
起诉人的代表律师朱士就(译音)与纳吉的代表律师拿督哈法利占步出法庭后表示,答辩人必须在10月1日前入禀答辩书。
“高庭副簿官诺弗占尼谕令,答辩人也可以在10月9日前入禀中途申请。”
他今日在此案案件管理后,向媒体这样表示。
他指出,本案下一次将于10月9日,由高庭司法专员莫哈末查基进行案件管理。
本案共有5名起诉人,即目前身陷囹圄的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拿督斯里安华、公正党副主席努鲁依莎、蔡添强、前总秘书赛夫丁和新希望运动组织领袖朱基菲里阿末。
除了首相纳吉,另3造答辩人包括国阵总秘书东姑安南、一个大马发展有限公司(1MDB)及大马选举委员会。
高庭给予东姑安南入禀答辩书的限期是在9月15日前、一马公司与选委会于9月14日前入禀。
起诉人是于今年8月12日入禀法庭,针对《华尔街日报》揭露纳吉个人银行户头接收26亿令吉一事,起诉纳吉违反选举法令。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于8月3日发文告表示,有关的26亿令吉并非来自一马公司,而是来自中东的献金。
努鲁依莎之前表示,此案曝露了国阵通过贿赂和各种贪污手段来赢取第13届大选。
“有关26亿令吉,明显已超过大马法律所规定的选举开支的26倍。”
她指出,根据《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19条文,国州议席候选人的竞选资金上限分别是20万令吉及10万令吉,因此222个国席及505州席的总额是9490万令吉,国阵使用的26亿令吉明显高出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