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日讯)一名前海军中尉于周三被控上怡保地庭,面对14项滥用职权将工程批予胞弟公司的指控,惟前者不认罪,获准以14万令吉保释外出,案件订于11月3日续审。
被告为48岁的旺法都拉曼,他被指于2011年8月至2012年12月,担任红土坎海军基地仓库指挥官期间,将海军基地的工程批给其胞弟的公司。
11月3日续审
被告是在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罚款受贿款项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惟被告不认罪,因此地庭法官丽海荙批准被告,以每项控状1万令吉,即14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下保外,案件定于11月3日续审。
被告的代表律师为木纳瓦,反贪委员会检控官则是罗赞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