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前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指出,印有“Bersih 4”字眼的黄衣不受《印刷及出版法令》所管制,身穿有关上衣的集会出席者并未抵触法令。
“出版物必须是永久或临时的印刷或电子媒体。”
斯里南在接受《大马内幕者》询问时,如是指出。不过,他也说,若出席者持有印有“Bersih 4”字眼的海报或小册子,则是抵触法令的行为。
副首相兼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昨天(28日)宪报颁布查禁所以与Bersih 4有关的黄衣及印刷品。
斯里南强调,由于有关法律属于刑事法规,在诠释相关法律时必须有所限制。
“《印刷及出版法令》第7(1)条文不赋予部长权限去防止一个人身穿相关的T恤。”
他补充,有关指示是不合理且未经许可的,身穿Bersih 4黄衣或许抵触其他法令,但并不违反《印刷及出版法令》。
斯里南指出,那些受到这项指示所影响的人士,可向法庭申请撤销有关指示,而逮捕身穿Bersih 4黄衣的事发单位也必须为此负责。
“若有关指示被撤销,任何不合法的逮捕行动,被逮捕者可援引联邦宪法索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