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尽管大马反贪污委员会证实,汇入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个人银行户头的26亿令吉是政治献金,惟选举委员会主席丹斯里阿都阿兹表示,此事并不影响第13届全国大选的成绩。
阿都阿兹表示,目前我国并没有任何监管政治献金的法令,而选委会除了举办选举及监管选举过程外,就没有任何的权力。
“就算是伊斯兰党、行动党、公正党、巫统、马华或是国大党,不论他们收取了多少政治献金,选委会都无权去管,因选委会并没有被赋予有关权力。”
他提到,选举成绩出炉后,有6个月的时间提出反对,但如今505大选已超过了2年,追塑期早已结束。
不过,阿都阿兹解释,如果是在选举过程中,候选人发现对手有贿赂选民的举动,在掌握证据的情况下可将案件带上法庭。
“无论是大选或补选,候选人都必须负责监视自己的对手,究竟对方是否有涉及贪污贿赂或违反法律的行为。一旦候选人发现对手有贪污贿赂,并握有证据的话,就可以直接向反贪污委员会投报。”
阿都阿兹今日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指出,在现有法令下,有关26亿令吉的政治献金,是属政党本身的权利。在选举期间,候选人是通过什么途径获得该笔献金,这就须靠竞选对手进行搜证。
献金管制说易行难
“此外,选举成绩在宪报颁布后,选委会要求每一名候选人必须在一个月内提呈竞选经费报表。竞选国会议席的话,经费不能超过20万令吉,而州议席则是10万令吉,如果候选人逾期或没有提交的话,可被禁止参选5年。”
询及选委会是否会制定或建议制定一项法令,以监管政治献金时,阿都阿兹表示,选委会确实有讨论过此课题,而手头上也有这方面的资料,但要落实政治献金管理,却是一件说易行难之事。
他解释,很多政党都会收取政治献金,如果要实行,势必会引起很多人的反对,试问要如何在国会上寻求通过呢?
“很多国家都有管制政治献金的法令,我们也有这方面的详细资料。但如果要实行的话,很多政党都会反对。反贪会也不赞成收取政治献金,希望能打造一个健康的选举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