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吉隆坡刑事调查主任拿督再努丁坦承,周六在“逮捕纳吉”集会中落网的30人,当中8人在今日警方申请延长扣留时遭法庭拒绝,因此获得释放。
他指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143条文(成为非法集会成员)逮捕30人,并于今日上午10时在增江扣留所申请延扣,但最终推事拒绝当中8人的延扣申请,他们分别是:公正党霹雳州迪遮州议员郑立慷、新邦波赖州议员陈家兴、峇克里国会议员余德华、安妮婆婆、苏福兴(译音)、阿姿拉、薇拉莉以及阿希亚(14岁)。
他说,其馀22人的延扣申请获得批准,当中21人延扣至8月3日,而另1人则因拥有爆竹而获准延扣至8月4日。
他表示,在“逮捕纳吉”集会进行前就是次集会发表谈话的4人,当中包括社运分子希山慕丁莱斯、陈户谐(译音)、马大学生会主席法米再诺以及前全国大专团结阵线主席萨万,也遭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124条文(破坏议会民主)逮捕,警方也在今日向推事提出延扣申请。
“无论如何,推事拒绝批准希山慕丁莱斯及法米的延扣申请,而另2人则将被延扣至8月3日。”
询及推事拒绝警方延扣申请的理由时,再努丁表示不予置评,但强调警方尊重法庭决定,而警方在执法时遵从法律。
在较早前,民主行动党法律局主任哥宾星在今早10时与人权律师艾力保尔森、怡保东区国会议员苏建祥、泗岩沫国会议员林立迎、前净选盟主席拿督安美嘉及其他党员,进入增江扣留所后,直至中午3时才步出扣留所并对媒体发表谈话。
哥宾星就警方申请延扣不获批准时指出,警方向推事庭申请延长扣留集会者的理由,是调查他们的动机及其他相关人等,这是不能被接受的,因为就算不延长扣留集会者,警方依旧能展开调查。
“推事也认同我的看法,因此驳回警方延长扣留集会者的申请。”
安美嘉也在较后抨击警方滥用权力,扣押集会者超过24小时却未录取口供,而如今更利用延扣来惩罚参与集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