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马挽27日讯)柏华嘉钢铁厂私人有限公司董事丹斯里方天兴,因涉嫌没有为员工缴付多达360万令吉的每月预扣税,今日被控。
现年67岁的方天兴目前乃华总会长。根据《马新社》报导,方天兴今日没有现身法庭,而是由其公司法律顾问张威德(译音)作为代表,并向法庭否认所有罪名。
方天兴是被控于2013年1月至2014年5月,没有为将近300名员工缴交每月预扣税。
控失信案无根据
此案是由推事罗菲雅审理,方天兴的代表律师张威德要求让此事庭外和解。
随著瓜拉登嘉楼内陆税收局去年6月25日的一项稽查,发现了柏华嘉钢铁厂没有为员工缴交每月预扣税之事。
负责本案的是内陆税收局检察官,即莫哈末阿里夫和朱哈斯米。
推事庭将此案定于今年8月24日过堂。
作为地址位于吉隆坡苏丹依斯迈路马朱大厦第31楼的钢铁厂雇主,方天兴有责任根据1967年内陆税收法令第75条文之1994年所得税准则(预扣税)10(1)准则,向内陆税局总监缴交其员工的每月预扣税,有关税款必须在每月的10日之前扣除。
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可在每项罪名下可被判罚款不少过200令吉和不超过2000令吉,或最高监禁6个月,或两者兼施。
方天兴今日傍晚通过Gan&Zul律师楼,发出一封律师信表示,其当事人涉及1994年内陆税收局准则第17条文,是一项可被罚款的罪行。
“我们被当事人告知,一些记者错误刊登有关我们当事人被控刑事失信案,这是毫无根据和不正确的。此事严重损害我们当事人的声誉及破坏柏华嘉钢铁厂的生意。”
方天兴也是锦记钢铁的掌舵人,他是于2005年10月以2亿9760万令吉的价格,收购柏华嘉钢铁51%股权。
不过,今年1月,锦记钢铁将在柏华嘉的持股减少至31.25%,并放弃在柏华嘉的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