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6日讯)在2014年消费税法令第56(3)条文下,从7月15日起,凡是在自由工业区(Free Industrial Zone,FIZ)或授权的制造仓库(Licensed Manufacturing Warehouse,LMW)的工厂,在进出货时将豁免缴交消费税,财政部这项措施对厂商来说是很大的资金减压。
大马厂商公会槟州分会主席拿督黄英福今日接受《东方日报》访问说,消费税在4月1日实施后,该会位于自由工业区或授权的制造仓库的会员按照指示,向关税局呈报及缴交消费税。
他说,过去两个月来,不断有会员投诉,无法在限定的14个工作天内取回进项税(input tax)。有一些会员4月所呈上的进项税,甚至到目前仍未获当局退款。
他表示,该会多次向当局反映,甚至在6月20日与关税局代表直接对话交流。
陆续索回进项税
他相信该对话会有产生正面效应,因为根据会员汇报,从7月开始,约50%的厂商会员已陆续索回进项税。这也证明关税局官员确实有著手处理会员们的投诉。
他表示,更令厂商们感到欣慰的是,财政部在7月初发出指示,让位于自由工业区或授权的制造仓库的工厂从7月15日起,豁免缴交消费税。
他感谢财政部聆听了厂商业者们的心声,恢复以往的制度。在这之前,位于自由工业区或授权的制造仓库的工厂进口原料时是不必缴交税务的。
他说,虽然4月1日至7月15日之前的消费税还是要缴,但能够在7月15日后就豁免消费税,还是让厂商们舒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