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全国马青总团法律局表示,中霹雳县议会向本身权限内的戏院发出通告,禁止未婚穆斯林情侣进戏院看戏时购买情侣座戏票的举措,显然已经超越本身作为地方政府在《地方政府法令》下的权限,并侵犯国民在联邦宪法第5条和10条款的个人自由和结社自由。
马青法律局主任吴健南律师表示,到戏院看戏基本上是一项文明社会的健康消遣活动,而且电检局事先也已针对各类型的电影,作出把关和分类,因此不明白有关当局为何要主观性地否决一对情侣到戏院拍拖看戏的基本权利,并将其视为合法夫妻的专利。
他说,该局也质疑有关措施的合理性和科学基础,并要求有关当局提出具体数据证明,究竟相关的戏院情侣座如何制造社会问题。
促霹政府撤通告
他表示,该局也呼吁霹雳州政府向人民表态,是否要向吉兰丹州的伊斯兰州党政府看齐,进一步在州内所有戏院实施更多管制,包括所有座位必须以性别分类,以及在放映电影时亮灯,甚至考虑关闭所有戏院,作为减少罪案的理由。
“该局要求霹雳州政府和内阁,尽速指示中霹雳县议会撤回有关通告,并承诺不会在该州任何地方或任何州属,实施有关不合情和不合理的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