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大马中小企业公会全国理事兼科技及通讯部主任洪梁贤表示,消费税落实后,当局仍允许零售商发出已印制好(Pre-printed)的手写单据,但有6种行业只能使用手写单据,到9月30日为止。
他指出,商家若是直接将价格及消费税写在白纸上,或是写好后再盖上店章,都是违法的,若被当局发现就会马上被对付。
“预先列印的单据上,手写价格及消费税,是可以被接受的,只是产品价格必须包含消费税,而不是在算出总额后,才加上6%消费税。”
他表示,餐馆、杂货店或迷你超市、书店、娱乐中心、药剂行及五金店,从10月起,必须使用销售终端系统(POS System)或收银机(Cash Register)来单据。
不时更新细节规定“其实政府这么做是有原因的,若客户拿10件商品来,你要一件件地写,可能会因此出错,而手写的缓慢速度,也会让店内开始大排长龙。”
洪梁贤是今早在马华大厦,为《如何呈报消费税》讲座主讲时,如此指出。
他也说,部分商家误以为政府落实消费税,会给商家有2年宽限期,这其实是错误概念。他说,根据较早前报导,当局只是给予时间,包容商家在适应期间出现的技术错误,绝非给予宽限期。
同时,他也提醒,消费税落实期间,当局不时会更新及修改细节规定,商家受促密切留意关税局总监决定(DG's decision),随时跟进最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