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高庭今日发出临时禁令,禁止拿督斯里巴拉尼威执行国大党主席职。
高庭司法专员莫哈末查基今日发出这项临时禁令,禁止巴拉尼威以党主席身份自居、召开会议,或代表国大党通过议决案。
安邦再也区部主席拿督巴尼奈在获得2009年临时中委会批准后,于7月2日入禀高庭申请禁令。他说,入禀这项申请,是为了避免党员,尤其是区部主席对党领导层的情况感到混淆。
“我是以个人身份采取这项行动,因为党员对党所发生的事感到混淆。我认为自己身为区部主席,我必须对此采取行动。
驳回暂缓重选申请
此外,高庭今天也驳回巴拉尼威等4造申请,暂缓要求国大党遵循社团注册局指令以举行重选的裁决。
法官拿督阿斯玛比莫哈末今天在内庭做出上述裁决。
高级联邦律师阿玛吉星告诉媒体,法官指示巴拉尼威、拿督苏迪纳登、拿督巴拉克里斯南以及巴卡斯劳缴付5000令吉的堂费。
巴拉尼威等人是于6月19日,即向上诉庭入禀上诉申请的3天后,向高庭入禀上述申请。
阿斯玛比于6月15日驳回巴拉尼威等人的司法审核申请,并阐明社团注册局仅建议国大党必须解决党内纷争,不过,重选的建议却来自巴拉尼威本人。
他指出,巴拉尼威在一封志期2015年2月5日的信函中阐明,将举行支部、区部以及党中央高职的全面重选。
国大党两派之争进一步恶化后,社团注册局于6月25日发函确认,根据国大党党章第91条,巴拉尼威不再是国大党党员。
同时,社团注册局也宣布,国大党署理主席拿督斯里苏巴玛廉,以代主席身份领导2009年国大党中委会,根据社团注册局的指示举行重选。
不过,巴拉尼威拒绝接受此事,他继续以党主席身份召开临时中委会议,并宣布区部提名日将落在7月15及16日,投票日则定在7月24至26日,而党主席选举则预定于今年9月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