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3日讯)甲州历史城市政厅限定马六甲拉也的娱乐场所,在斋戒月期间只能营业至午夜12时,以示对穆斯林的尊重。
马六甲市长拿督再纳胡先指出,上述指示仅限于斋戒月期间,过后将恢复正常,即可营业至凌晨2时。
他说,甲市政厅日前已发出指示,要求该区的娱乐中心业者在斋戒月期间,只营业至午夜12时,否则当局将依据条例开出罚单,最高罚款额可达1万令吉。
“其实不仅是斋戒月,我们平时都接获不少当地居民的投诉,指一些娱乐中心没有在凌晨2时打烊,而是超时营业,对他们造成很多困扰,影响民生。”
他是今午在汉都亚路斋戒月市集派粥活动后,在记者会上如是表示。出席者包括甲州房屋、地方政府及环境事务委员会主席拿督依斯迈奥斯曼。当局在会上共颁发1700盒粥予穆斯林和非穆斯林市民。
开斋节后对付
再纳胡先说,他吁请有意经营娱乐中心的人士,租下马六甲拉也商业区一带的店面,当局无法接受娱乐中心如酒吧、夜店、网咖设立在其他地区,以避免制造更多社会问题。
“一些娱乐中心业者因不符合甲市政厅的标准,在未获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继续营业,屡劝不听,也衍生不少问题。因此,就如管控餐饮场所食物与卫生环境那样,我们将在开斋节后,严厉执法,对付非法或超时营业的娱乐中心业者。”
拿督依斯迈奥斯曼吁请这些非法营业的业者,尽早申请营业执照,虽然他们可能因经济负担而迟迟不作申请,但还是得遵守法令。提及甲州为旅游州属,是否不应规定娱乐中心营业时间,他强调,进出这些娱乐场所的不完全是游客,也有很多本地人,相信限制营业时间,对旅游业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娱乐中心营业时间限定到午夜12时,只是斋戒月而已,希望各族可互相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