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9日讯)莎阿南地庭今天驳回人民公正党总秘书拉菲兹因抵触银行与金融机构法令(BAFIA),而要求把案件所牵涉到的3项宪法课题转移高庭审理申请。
同时,地庭也驳回拉菲兹代表律师苏仁德兰要求暂缓审讯的申请,并择定案件于8月10日开审。
承审法官占利巴卡裁决时指出,这项转移高庭的申请不是来自法庭和控方,他认为辩方应该针对3项宪法课题直接入禀高庭。
他今早聆听控辩双方针对申请的陈词后,做出了这项裁决,并择定了长达7天的审讯日,直到10月2日。不过,苏仁德兰表示会针对地庭今天的裁决上诉高庭,并向高庭申请暂缓地庭审讯,直到上诉有结果为止。
指控告浪费公币
他也促请总检察长撤销对拉菲兹和银行书记佐哈里的控状,因为这个控告程序是在浪费公币和违反公共利益,而拉菲兹和佐哈里揭发弊案,此举应该是被国人所赞扬的。
他是在休庭后告诉媒体,因为拉菲兹和佐哈里的揭发,以致国家养牛公司弊案涉及者被控以刑事罪名。
拉菲兹也是班登国会议员,他与佐哈里一同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30条文向地庭入禀申请,要求涉及联邦宪法的3项课题移交高庭审理。
3课题包括裁决银行与金融机构法令已于两年前废除,拉菲兹和佐哈里是否须继续被控;银行与金融机构法令是否违宪,因为在该法令下,控方无须证明被告的犯罪意图;银行与金融机构法令第87(2)条文,是否可让个人因为必须回答问题而违反保持沉默的宪法权力。
38岁的拉菲兹是于2012年8月被控上莎阿南地庭。根据控状,他被指于2012年3月7日在位于八打灵再也的公正党总部,向媒体顾问尤索夫和《星报》记者艾里马丁泄露大众银行4名客户──国家养牛公司、国家肉类与牲畜有限公司、Agroscience产业有限公司,以及国家养牛中心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沙烈的余额总结私人文件。
拉菲兹因此被指抵触银行与金融机构法令第97(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103(1)(a)条文被治罪,一旦罪成,可以被判坐牢3年或罚款3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44岁的佐哈里不承认被指于相同日期及地址,与拉菲兹串谋的控状。他被控抵触银行与金融机构法令第112(1)(c)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103条文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