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基于董总主席叶新田发出中委会议通知书给21名中委的名单,与傅派认可的25名中委名单有异,董总秘书长傅振荃表示,他将与律师商讨后,在明日作出相关回应。
他指出,高庭在本周一指示叶新田召开中委会会议,会议出席者必须遵照董总章程5.2.1及5.2.2条文所选出的25名中委,意思是指董总现有的中委名单。
“法官的谕令是指依据原有名单,即社团注册局的最新董总中委名单。”
他说,不管是与社团注册局或3月20日前的中委名单作对比,叶新田今日所发出的会议通知书中委,都少了3人。
至于叶新田发函的中委名单与傅派认可的中委名单有所出入,傅振荃表示不感到惊讶,因他早以预料叶新田必在不违背高庭谕令的情况下,企图以技术性的手法来发函。
他今日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强调,倘若他在与代表律师研究后,认为叶新田的发函名单与法庭的谕令有误,他们势必会向高庭作出投诉。
董总章程第5.2.1条文,会员代表大会选出的6个州属会为“中委州”,其馀为“非中委州”;但其中1个中委州须保留给砂拉越和沙巴2个会员轮流出任;剩馀的5个“中委州”则,须保留给西马11个会员竞选出任。
章程第5.2.2条文阐明,之后每个中委州各委派3位代表,非中委州各委派1位代表,联合组成有25位中央委员(简称“中委”)的中央委员会(简称“中委会”)。
相较傅振荃提供的社团注册局的董总中委名单,不被纳入在叶新田中委名单的4名中委是李官仁、林锦志、黄剑锋及黄博谆。反观,叶新田的名单中就仍保留近日已辞职的中委邹昭盛。
无论如何,按照董总章程,中委会议法定人数为17人。不管是按照叶派或傅派的25人中委名单,都以挺傅的中委占大多数。
其中,叶派名单中,叶派中委有9人,傅派就有13人。有消息指,叶派或有意让该会议流会,让2项议案即解散与重选董总第29届常委会,继续拖延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