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66名犯下法定强奸罪的少年中, 只有20%的人知道与16岁以下少女发生性行为构成刑事罪。
马来亚大学法律学院高级讲师法拉妮妮说,这是她针对66名犯下法定强奸罪的少年进行访问后所得结论,其中有很多少年说,如果知道是罪行,他们不会选择这样做。
她说,国家保龄球选手诺阿菲沙强奸13岁少女,获准以2500令吉签保守行5年而逃过牢狱刑罚一事惹来众怒,而她不是指法定强奸的罪行不严动,只是希望有牢狱以外的选项。
“我们应该设法去解决问题,不是一昧想著去惩罚。”
她是在“与法律冲突的儿童:前进的方法”公众论坛上,如是表示。
另一名论坛主讲人是峇斯卡兰律师,他认为,刑事罪行和性教育一样,应该在儿童学龄时传授,让他们从小就知道什么行为会构成刑事罪,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他建议,刑事罪行的教育不一定通过书本来传授,可以是工作坊,以有趣的方式教育让孩童的印象更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