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1日讯)关税局消费税主任拿督苏博玛廉多拉西指出,残障人士在购买残障用品时,不能凭残障人士卡(KAD OKU)而获得豁免消费税。
他说,残障人士可以向获得社会福利局登记的私人慈善机构索取一份证书,才能在购买残障用品时豁免消费税。
同时,证书必须获该私人慈善机构负责人签署。
他指出,根据《2014年消费税减免指令》(Relief Order)列明,豁免消费税是给予残疾人士的私人慈善机构。
同时,有11种残障用品可豁免消费税,即假肢、轮椅、为残疾人士特制的调节床、盲文压花、拾取棒、供哑巴用的文字电话、盲人专用的杯子和白手杖、专用鞋类、助听器和低视力辅助器。
申请残障用品豁免消费税的条件是私人慈善机构索有向社会福利局登记,残障用品是免费或以名义值(nominal value)出售给私人慈善机构的会员,以及有残障卡的人士。
苏博玛廉解释,不把残障用品列为零税率是因为不想让有财力的人士同样获豁免消费税。
他今午在贸消部秘书长拿督斯里阿利雅斯的陪同下,针对消费税向媒体汇报。
早前有6个残障人士团体在金銮州议员黄思汉的陪同下举行和平请愿,要求政府关注残障人士的福利,以及废除残障辅助设备的消费税,以减轻残障人士的生活负担。
黄思汉表示,残障人士的收入并不高,每个月只能够靠350令吉的援助金过活,在消费税实行后,残障人士的生活就变得更加辛苦。
“除了日常费用增加,就连辅助器也将征收6%的消费税,政府应该考虑把辅助器,如轮椅、助听器及枴杖等物品列入豁免消费税名单里。”
本周会有3案件被带上庭
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部秘书长拿督斯里阿利雅斯指出,本周内将有3宗涉及消费税的案件会被带上法庭,2宗会在马六甲,今天1宗在柔佛。
他说,贸消部已完成了43个案件的调查,其中41个案件已提呈给总检察署,上周已有3个案件被带上法庭,本周会有另3宗上庭。
他今日是在关税局消费税主任拿督苏博玛廉多拉西的陪同下,向媒体汇报消费税近况。
他说,总共有702宗案件被开档调查,其中超过半数是没有标价。
“702宗案件中,55%没有标价、36%抵触1972年度量衡法令、6%抵触2011年反暴利及价格控制法,其馀的3%是其他案件包括赝品和抵触2011年商品事务法令等。”
此外,自消费税于4月1日落实以来,贸消部在40天内已检查了全国25万6886家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