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8日讯)雪兰莪实达阿南一间餐馆,今日被控抵触2014年消费税法令,惟餐馆者法拉嘉米亚,否认有罪。
法官允准被告,以5000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
控状指出,现年35的岁的法拉嘉米亚于4月14日下午2时06分,在位于雪兰莪实达阿南的Bendang餐馆,抵触2014年消费税法令。
她被指没有遵守2014年消费税条规第22条文,开出一张不符合规格的税务收据,因而抵触2014年消费税法令第33(2)(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96条文下受罚。
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3万令吉、或者坐牢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代表律师柯林阿尔文对其当事人被控的控状,提出的初步反对,但遭承审法官阿曼阿兹哈里驳回。
柯林阿尔文以指控毫无根据为由,要求法官让当事人获得假释。他指出,将入禀高庭,以申请撤销当事人控状。
法官择定,此案在6月2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