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30日讯)一间位于莎阿南16区的餐馆,因开出约2000张不符合规定的消费税单据,该餐馆业者今日被控上法庭,面对5项控状,抵触2014年消费税法令,这也是大马首宗因抵触消费税法令而被控的案件!
不过,该餐馆持有人拉嘉布妮斯不认罪,惟她获准以1万5000令吉保释外出。
根据控状,位于莎阿南16区的HameedsCorner餐馆作为消费税注册者,于本月7日至11日期间,发出不符合2014年消费税法令第22条款的税务单据,因而抵触2014年消费税法令第33(2)(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96条文下受罚。
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3万令吉、或者坐牢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逾万保外候审
本案主控官为拿督拉嘉罗兹拉副检察司,她要求法庭将被告的保释金定为10万令吉,但遭被告代表律师古林反对。
承审此案的法官为阿莫阿兹哈里最终谕令,被告以1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并择定此案于5月25日过堂。
此案的另一名副检察司是哈兹里尔。
我国于4月1日开始落实消费税一个月以来,关税局和贸消部在全国各地展开检举行动,取缔违法的商家。
贸消部秘书拿督斯里阿利雅斯日前表示,目前仍有467宗消费税违例案件仍在调查中。
截至4月27日,贸消部展开了16万9440次的检查行动,平均每天有6500次的检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