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大马律师公会促请政府落实首相署部长南希的建议,即先把法案呈到特权委员会之后再呈国会,或成立法律改革委员会。
律师公会主席史提芬帝鲁今日发表文告表示,政府落实上述建议将作为对国会改革的第一步,以及建立一个真正代表人民的国会。
“设立国会委员会和立法决策的改善,我们希望国会回避那些压迫马来西亚人的法律。”
他指出,国会委员会在民主立法的工作上,发挥著不可估量的作用。
史提芬表示,在法案未提呈国会前,一个或更多的国会委员会应负责详细地审阅和审议有关法案,当法案提呈国会时,它必须是根据国会委员会的考量和调查结果,这样国会在通过法案或修改法令时,将会作出更明智的决定。
“赶夜车”不可取
掌管法律事务的南希日前表示,为了避免日后国会修改法案再次重演冗长的辩论时间,因此她建议,下次在修改法案之前,先提呈法案到特权委员会,或者成立法律改革委员会,进行事先讨论。
她说,之前国会为了通过多项法案,议员们纷纷“赶夜车”至凌晨,创下开会时间最长纪录,她认为这是不良之举,不管是是对国阵还是民联国会议员都不公平,完善的立法方式才是真正的解决之道。
史提芬帝鲁称,我国首任国家元首端姑阿都拉曼,在1959年9月12日主持马来亚联邦首届大选后的首次国会会议开幕时说:“我们敦促你们,作为我国新国会的成员,常常在为国家服务的最高精神下履行立法者的责任。”
“我们敦促你们永远要记住,你们是所有人民的代表,无一例外,你在这里做的是为了所有人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