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城4日讯)前首相敦马哈迪形容,伊斯兰党态度强硬要在吉兰丹州落实伊斯兰刑事法,真的目的并非为了伊斯兰,而是为了政治。
“伊党的动机不是为了伊斯兰,而是为了赢得选举,证明他们比巫统更穆斯林,若你的动机是为了政治,那么你们所想要落实的伊刑法,已不再符合伊斯兰教义。”
他也揶揄丹州巫统,盲目跟从伊党去支持伊刑法。“丹州巫统投票支持伊刑法,但他们根本不懂本身所支持究竟是什么。”
马哈迪今天出席“青少年须知”国际论坛,回答一名出席者的询问时如是指出。
他说,伊斯兰党要在吉兰丹推行伊斯兰刑事法是为了捞取选票,更是“违反伊斯兰教义”。
他指出,伊刑法所注重的是公义,但伊党所提出的伊刑法却将非穆斯林排除在外,因此,伊党的伊刑法是不公义的。
马哈迪强调,《可兰经》经文提及:“当你审判时,你必须公正地审判”,然而,伊党的伊刑法却仅限穆斯林。
“若一个穆斯林及一个非穆斯林因抢劫而被捕,穆斯林必须斩手,非穆斯林却只是入狱,告诉我,这哪里公平?若不公平,那就是违反伊斯兰教义。”
马哈迪也重申,大马是多元族群的国家,因此,要在我国要落实伊斯兰刑事法并不可行。
“我们不能在大马落实伊刑法,因为这是一个多元族群的国家,但是,我们有拥有普通法,以捍卫公义,我一直相信,当你捍卫公义,你就是在捍卫伊斯兰原则。”
他认为,巫统不应只是为了保住马来穆斯林的选票,而支持伊党要落实伊刑法的举动。
“在政治上,巫统也认为,若不支持(伊刑法),就不会获得穆斯林的支持,这是错误的,伊党现在伊刑法是错误的,不能在大马落实,因为我们拥有多元族群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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