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马航今日发文告宣布,由于年营业额超过50万令吉的公司都必须缴交消费税,马航将从4月1日起征收6%消费税。
“这是为了配合大马政府在提呈2014年财政预算案时所做出的宣布。所有年营业额超过50万令吉的企业都必须进行消费税登记。”
文告指出,马航也会改进现有的税务发票,以便让符合资格的顾客能够索回消费税。
民众如有疑问,可浏览马航网站的“常见问题”部分,或致电马航热线1300-88-3000询问。
另一方面,第二国产车经销商协会主席旺卡玛在今日发表文告,吁请政府让经销商索回较早前缴交的10%销售税。
他说,对还未售出有关新车的经销商来说,他们已缴付10%销售税,4月1日后又要缴交6%消费税。双重课税将让每个经销商平均损失23万令吉,这对经销商的现金流及盈利带来巨大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