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砂拉越州选区划分的司法审核案仍未有决定,而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沙希淡强调,砂州选区划分符合《联邦宪法》及《砂拉越州宪法》。
沙希淡指出,砂州议会早前已通过修订《砂州宪法》第14(2)条文,将砂州州议席从71个增至82个,因此选委会必须为砂州进行州议席选区重划。
他指出,这项做法也符合《联邦宪法》第113(3A)条文,即州议席数目改变是由州立法议会来决定;由于砂州上次的州议席划分已经超过8年期限,所以选委会是根据联邦宪法第113(3B)的规定进行划分。
沙希淡今早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回答伊斯兰党瓜拉吉赖区国会议员哈达南利关于砂州选区划分的提问。哈达南利询问,砂州选区重划现在面对司法审核案件,此举会否导致选委会在砂州的选区重划工作必须从头来过。
沙希淡指出,选委会在砂州议会该修定案生效后,就发出重划通知,选委会也必须在2年内完成重划工作,重划献议完成后会带上州议会表决。
他说:“这些都符合砂州宪法及联邦宪法。国会议席的划分届时也会按照有关程序进行。”
他也重申,任何投诉或反对都必须按照选委会规定进行,选委会才能修改有关重划献议。
在这之前,砂州人民公正党曾入禀法庭,要求司法审核选委会所提出的砂州选区划分建议,要求宣布砂州选区划分建议无效。古晋高庭较后发出暂缓令,择定案件于3月19日过堂。
选委会在该官司未有定夺时,就让听证会在2月23日开跑。净选盟2.0对此要求选委会,在砂拉越古晋高庭为砂州选区划分司法审核案案作出裁决前,不要举办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