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伊斯兰党宣传主任拿督玛夫兹表示,伊党不曾强迫民主行动党支持伊斯兰刑事法,但伊党希望行动党至少尊重这项民主程序。
“迈入2015年,人民对伊党的委托届满15年,民意必须获得尊重,更何况这项修订案仅涉及穆斯林,因此,行动党不该再对此说个不休。”
玛夫兹今日发表声明指出,伊党能对行动党的原则以及斗争敞开心怀,行动党也应如此对待伊党。
他表示,伊刑法早在1993年就在丹州州议会通过,这不是新的事项,而是伊党一直以来斗争的一部份。
他也表示,支持刑法不存在所谓的巫伊“联合政府”。
“正如在国会,民联议员可以支持联邦政府所提呈的动议或修订法案,这是否意味著民联已跟国阵组成‘联合政府’?”
他强调,成熟的政治人物将优先考量人民的利益,而摒弃政党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