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人民公正党巴东色海国会议员苏仁德兰指责,警方援引煽动法令,调查班底谷国会议员努鲁依莎于本月10日在国会下议院代读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的演词时攻击司法一事,是不合法的、违反宪法及严重干预国会的权利和特权。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根据联邦宪法第63(2)条文,国会议员在议会厅所发表言论是享有豁免权的。
他说,在1969年513事件发生后,宪法被修改并纳入新的第63(4)条文,该条文阐明议员若发表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的言论,在宪法第63(2)条文的免控权将被免除。不过,他表示,在宪法第63(4)条文下有关免除豁免权是有限制的,即只能针对议员发表抵触煽动法令第3(1)(f)条文的言论,如公民权、统治者地位、国语或马来人特别地位的言论采取行动。
他说,换言之,议员不能因在国会所发表的言论而被控,除非有关言论谈及上述的“敏感课题”。他指出,显然的,努鲁依莎代表国会反对党领袖所发表的演说,并没有触及煽动法令第3(1)(f)条文所禁谈的课题。因此,当局不能对她批评司法采取行动或采取刑事提控。
鉴于此,他说,全国警察总长和吉隆坡总警长已做出藐视国会之举,因警方援引煽动法令对努鲁依莎展开刑事调查。
“我们坚持内政部长须对这项干预下议院的事件,负起全责,因警方是由内长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