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16日讯)伊斯兰党吉兰丹州政府即将在丹州议会提呈1993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典,再度引发伊刑法争议,而吉兰丹州苏丹莫哈末五世今日开腔,支持丹州落实伊刑法。
丹州政府计划于本月18日(周三)在州议会上提呈《1993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典二》,并要在本月内向国会提呈私人法案。
丹州政府此举引起民联成员党,包括民主行动党和人民公正党的关注和反对,而国阵的马华和民政党,以及国内华团也极力反对。
不过,丹州苏丹莫哈末五世今日配合第13届第3期吉兰丹州议会开幕礼,在发表御词时表示,希望丹州落实伊刑法。
“朕得知丹州政府欲向国会提呈私人法案,以要求在联邦宪法第76A1条款下修改1965年伊斯兰法庭法令(Akta355),以便吉兰丹州得以执行丹州伊斯兰伊事法典。“上苍保佑,希望在各政党支持下,丹州政府的努力可以成功。”
吉兰丹副州务大臣拿督阿末阿玛表示,苏丹的御词将对伊党致力于落实备具争议的伊刑法,给予很大的激励,因此所有的州议员应支持本周三在丹州议会所提呈的伊刑法修正案。
“因著苏丹的御准,我们的精神高昂,我们希望可以获得当天出席州议会的议员100%支持。”
民联两党反对
阿末阿玛今日出席吉兰丹州议会开幕礼后,如是指出。尽管伊党已在上周将《1993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典二》修正法案带上民联最高领袖会议,但民联并没有对此做出一致决定,而是要求丹州政府重新考虑民联会议所提出的意见。
行动党和公正党过后依然反对丹州政府提呈《1993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典二》,但伊党丹州政府坚持要在本周三提呈这项法案。
行动党法律局主任哥宾星表示,行动党反对丹州政府在本月18日的州议会上提呈伊刑法,因这是违反联邦宪法,同时也不适用于马来西亚。
不过,阿末阿玛强调,丹州政府铁定会在州议会提呈《1993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典二》,一旦丹州议席通过,丹州政府便会向国会下议院提呈私人法案,争取在丹州落实伊刑法。
此外,除了谈及伊刑法,丹州苏丹莫哈末五世也希望丹州政府与联邦法院合作,为去年杪水灾灾黎建造房屋,并希望有关房价必须合理,以协助灾黎返回正常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