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因在安华第二宗肛交案后巡回讲解而被批评的著名律师丹斯里沙菲宜阿都拉,今日在高庭成功取得禁令,阻止大马律师公会在明天召开的常年大会中动议谴责他。
沙菲宜是今日向高庭入禀这项禁令申请,以便阻止律师公会,将谴责他巡回讲解安华第二宗肛交案的动议呈上明日的代表大会。
沙菲宜是安华第二宗肛交上诉案的首席主控官,他在联邦法院于2月10日对肛交案做出最终裁决后,全国巡回演讲,并透露案情内容,包括清堂审讯的内容,因此引起一些律师的不满。
沙菲宜将提呈动议的资深律师汤米汤姆斯与退休上诉庭法官VC乔治,以及律师公会现任主席梁肇富等列为此案的答辩人。
高庭法官拿督阿斯马毕批准沙菲宜的单方面禁令申请,以阻止大马律师公会或律师公会主席梁肇富,或通过代理,批准有关动议在律师公会代表大会上被提呈、辩论及通过,或在明日(14日)或之后的其他日子中,讨论任何有关沙菲宜在安华第二宗肛交上诉案中的行为。
法官也批准沙菲宜的单方面禁令申请,以阻止著名律师汤米汤姆斯与退休上诉庭法官VC乔治,或通过他们的代理,在明日的第69届律师公会代表大会上或其他日子,提呈“有关沙菲宜阿都拉的动议”。
法官在聆听沙菲宜的代表律师拿督卡玛鲁和哈斯纳的陈词后,发出禁令。高庭于本月27日,聆审双方面禁令申请一案。
律师公会于明天举行常年大会,汤米汤姆斯及VC乔治提出要求将沙菲宜送交纪律委员会的动议,并已纳入明天的讨论议程。
两人向律师公会提呈该项动议时指出,律师不应让自己中立立场及诚信被妥协,或为取悦顾客而降低专业标准。
违反法律专业操守
该动议也指出,沙菲宜在安华身陷囹圄且无法回应之际,召开记者会对他加以谴责,甚至到全国巡回演讲的做法,应该受到对付。
该动议表示,沙菲宜该项做法已违反《1978年法律专业(执业与操守)条例》的第5(a)条文、第31条文、第32条文、第33条文及第49条文。
第5(a)条文阐明,律师如果不能秉持专业态度,就不应该接下特定案件;第31则阐明律师应维护法律专业的崇高。
此外,第33条文阐明客户不应影响律师对待其他单位的态度,第49条文则阐明律师不应要求特定案件或事件被报导。
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在2月10日被联邦法院宣判第二宗肛交案罪成后,沙菲宜就展开连串全国巡回演讲,大谈安华案审讯情况及他所提出的论点,甚至透露当年高庭清堂审讯的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