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人民公正党总秘书拉菲兹原定今日下午3时到金马警区报案,促请警方援引《反洗黑钱法令》调查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却在报警后遭警方逮捕,惟在约1个小时30分后被保释而获得释放。
拉菲兹是在傍晚7时遭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143条文和《2012年和平集会法》第9(5)条文扣查,据悉与“307抗争到底集会”有关。
惟,他于晚间8时30分在金马警区总部获得保释,而公青团团长聂纳兹米则是在晚间8时30分获得释放。
然而,拉菲兹因在马大还有场演讲,对此未能与聂纳兹米一同前往增江扣留所进行声援。
第4被捕之人
早前,媒体在拉菲兹进入警局报案后,苦等3个小时后,都未见拉菲兹的踪影,随即离开。惟在晚间7时30分左右,却收到公正党的消息指出,警方援引上述条文逮捕拉菲兹。
拉菲兹也是继聂纳兹米和橙色13组织协调员法力兹慕沙,以及一名协助拉菲兹的自愿工作者后,第4名因为“抗争到底集会”被警方逮捕的人。
另一方面,吉隆坡刑事调查主任再努丁高级助理总监晚上8时发文告证实,警方是于今日傍晚6时45分,在金马警区逮捕拉菲兹,并将援引《刑事法典》第143条文(非法集会)和《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调查他。
拉菲兹今日下午3时到金马警区报案,要求警方援引反洗黑钱法令调查首相纳吉、年轻富豪刘特佐及一马发展公司前首席执行员沙鲁哈米。
他在前往警局报案前发表文告指出,根据《砂拉越报告》,刘佐特及沙鲁哈米在调动资金时就触犯了《洗黑钱法令》,同时也印证了他早前对涉及人士的指控,并要求警方调查纳吉、刘特佐和沙鲁哈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