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一个大马发展有限公司(1MDB)风波引发首宗官司,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以个人名义,起诉民主行动党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及另一造。
61岁的首相纳吉昨日通过拿督莫哈末哈法礼占律师楼,入禀吉隆坡高庭,将潘俭伟(42岁)及《人民媒体》的拥有者陈志刚(51岁),分别列为第一及第二答辩人。
这也是首次出现在任首相起诉国会议员的案件。
媒体今日获得诉状,纳吉的代表律师莫哈末哈法礼占告诉记者,诉状今日会传递给两名答辩人的代表律师。
这起官司是牵涉到潘俭伟去年11月13日,在一场行动党筹款晚宴上发表的言论。他当时形容一马发展公司是纳吉制造的“大马史上最大丑闻”。
这个视频后来由第二答辩人透过《人民媒体》上载至视频网站Youtube。
纳吉在诉状中指出,第一答辩人及二答辩人与同党在他们的面子书,通过《人民媒体》的面子书专页分享了这个视频。
他续称,截至3月2日,《人民媒体》上载至YouTube的相关视频,浏览次数达19万4979次;至于潘俭伟面子书转载的视频,浏览次数达20万0709个;《人民媒体》在面子书上载的视频,浏览人数则达16万5293次。
纳吉说,已有许多网民浏览这个视频,聆听潘俭伟对他的诽谤。他续称,潘俭伟的谈话含有影射他的字眼,例如“首相”就是指纳吉。
他指出,答辩人的言论带有起诉人以一马发展公司掠夺人民金钱的意思,影射起诉人不可信,不适合担任公职。
以个人名义起诉
也是巫统主席的纳吉表示,这些字眼是严重的诽谤,令起诉人(纳吉)陷入公共丑闻、被国内外朋友、名流及社会人士憎恨及侮辱,导致起诉人与人民及国际社会的关系陷入僵局。
他指出,已出版的诽谤字眼破坏了他的名义好多年,因为许多人可以在全球通过网络浏览这个视频、部落格和论坛,还可以转发。
纳吉认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在出版以前,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核实这些诽谤字眼。
纳吉在去年11月21日向两名答辩人发出律师信,要求他们道歉及撤回言论,但他们拒绝这么做。
此外,纳吉也要两名答辩人赔偿名誉损失,同时申请禁令,禁止两名答辩人和同党继续使用诽谤字眼,破坏他的名义。
纳吉也要求潘俭伟及陈志刚根据起诉人的规定及字眼,在报章和杂志上做出公开道歉。
纳吉说,潘俭伟必须马上删除在面子书的视频,也要求陈志刚删除在《人民媒体》面子书和Youtube视频网站的相关视频。
纳吉去年12月也发过律师信给人民公正党总秘书拉菲兹,因后者涉嫌影射他和妻子拿汀斯里罗斯玛滥用公帑。
上个月27日,纳吉以捍卫家人的声誉为由,恫言起诉伊斯兰党党报《哈拉卡》。纳吉不满《哈拉卡》网站刊登关于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的报导,牵扯到其家人。
《哈拉卡》文章主要引述2月12日美国《纽约时报》的报导,评论一马公司与富豪刘特佐及纳吉继子里扎的瓜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