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100名大马律师公会会员继本月21日促请律师公会主席梁肇富,收回针对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肛交案终审结果的声明后,今日再要求梁肇富撤回声明并公开道歉。
他们今日在《马来邮报》专栏发表声明表示,梁肇富对安华案的声明误导民众。
他们指出,梁肇富两次的声明相互矛盾,即在2月11日的声明中,他提到刑事法典第377A和377B条文是很少被使用的条文。
惟,他却在2月26日的声明中推翻这一论点,承认总检察署的数据,证实有关条文并非很少被使用。
“梁肇富在一开始就表示它们(上述两项条文)很少被使用,就已误导民众。对此,他应该绅士地认错,并为这项错误道歉。”
他们提到,梁肇富在声明中质疑为何安华的前助理赛夫并没有一并在刑事法典第377A和377B条文下被控。而基于这一点,梁肇富已制造了安华是被迫害的一个看法。
他们解释,根据刑事法典第377A和377B条文,在肛交案中,只有施暴者才会被控,因此只有安华在此案中被控。
他们指出,梁肇富如今在为自己的立场进行辩护,却始终不承认自己冒犯的错误,这种做法,无疑让人感到遗憾。
这100名律师重申,他们第一次在2月21日发表文告,呼吁律梁肇富撤回2月11日的声明,并向相关的司法机构公开道歉,以及向所有国际组织发表道歉声明。
梁肇富在2月11日发表声明,质疑安华第二肛交案的判决,到底是否收到迫害昂或真的是司法制裁。同时,他提到,联邦法院的裁决,可能导致坊间出现安华是被迫害而不是被制裁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