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民政党青年团坚决反对伊斯兰党落实伊斯兰刑事法,并促请公正党和行动党,阻止伊党将伊斯兰刑事法私人法案提呈到国会。
民青团团长陈庆亮表示,日前民联在召开最高领袖会议后,丹州州务大臣拿督阿末耶谷发表文告表示,丹州政府将会于3月召开特别州议会,以寻求通过1993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法案。
他对此感到震惊,阿末雅格的举动代表著民联3党在民联最高领袖会议内,赞同实行伊斯兰刑事法,尤其公正党和行动党在之后也没针对此事,作出解释。
他说,伊刑事法的课题已经不止是伊斯兰党的问题,更是民联3党的问题。
“他们在会议中谈了甚么,我们不知道,但阿末雅格的文告明显告诉我们,(会议)与伊刑法有关。若民联坚持落实,我们将会入禀法庭。”
陈庆亮是今天在召开民青团中委会议后,对记者如是说。出席者包括民青团副团长邱孝利、财政王群午、秘书曾融熙、组织秘书刘博文、联邦直辖区代团长王胜龙和中委郑禾强。
他强调,民青团反对伊斯兰刑事法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该法律不属于我国联邦宪法,与宗教无关。“一旦伊斯兰刑事法,我国将会有两套不同的法律同时存在,对我国来说是不适合的。”
刘博文也表示,大马应以汶莱为借镜,一旦伊斯兰刑事法在我国落实,其他非伊斯兰文化恐怕会失传,甚至导致更严重的后果。
他指出,汶莱目前落实伊斯兰刑事法。第一阶段就禁止农历新年晚宴上呈现任何违反风俗的活动,包括舞狮和舞龙活动,更别说是其他非穆斯林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