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退休法官拿督莫哈末阿兹菲表示,任何涉及政策问题的案件不应透过法庭的管道寻求解决。
他指出,在基本元素属于高位置的时候,生活中的部分领域或事件并不能透过法律的手段来取得其结果满意度。
此外,阿兹菲也回应内政部向联邦法院上诉指吉隆坡罗马天主教会在周刊《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课题上表示,法官应当谨慎地作出判决,这是为了确保法官不会作出超越案件或立法的狭窄范围内。
他还指出,没有法官能够作出100%准确的判决,又因为判决的结果无法满足所有人,因此,这也造成案件继续被人所讨论。
关于涉及蒙古女郎命案的2名前特警事宜,阿兹菲表示,即便是在刑法以下,杀人动机无法成为的有利的理据,若被成立也必须具有更有力的证据,否则只能说为疯子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