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经查阅董总章程及取得多位律师意见后,发现没有任何条款允许在第29届中央委员会任期期满之前,解散该中委会或由特大选举新届中委会。
他说,依照董总创始人的规定,中委会只能在选举年之常年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常委会及中委会任期皆为4年,而本届的任期未满。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要求无效,而我只能拒绝他们的要求,因为董总章程不允许进行他们所建议的议案。”
叶新田今日召开记者会,对8名常委在11月27日和18名中委在12月29日,联署要求解散及重选第29届中委会一事,作出回应。出席者包括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副秘书长苏祖池、副秘书长陈纹达、中委张志开和中委邱锦成。
他表示,章程的规范足以证明,董总创始人不愿看见会员忙于进行选举、重选或让常委会和中委会遭受派系骚扰,或导致组织不团结与不和谐。
顾及华教最佳利益
“董总创始人在批准章程时,就是不要组织和会员因内部争执而乖离了发展华文教育宗旨,同时确保任何不同的意见通过讨论和共识加以了解。”
他说,中委之间发生不愉快的事情的确令人遗憾。然而,若各方顾及长期艰辛奋斗的华文教育的最佳利益,并秉持开放真诚合作,相信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他指出,来临的中委会将于1月17日(周六)下午2时召开,惟“解散及重选中委会”的议案不被纳入议程。而常委会会议已在11月9日召开,因此无召开常委会会议的必要。他表示,根据报道,董总改革派也有谘询律师团的意见,然而,目前他不曾接过任何的正式来函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