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伊刑法最终在国会中通过,这课题还是可以被带上法庭进行争辩,其是否违反了联邦宪法。”
程序没抵触宪法
杨映波是今日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说,丹州政府准备召开州立法议会特别会议,寻求通过《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修正法案,在程序上并没有抵触宪法,因为它最终还是要提呈通过国会寻求通过。惟在精神方面,这一行为是违反了联邦宪法的精神。
“我没有看过丹州刑事法的法案,虽然程序上没有错,但在精神上,就违反了宪法精神。因为在宪法下,人人都是平等的。法令应该是针对每个人都受到平等的对待。”
杨映波解释,除了一些个人法律,如习俗法、宗教法、婚姻法、家庭法和遗产法等例外,伊刑法事实上已经违反了宪法的精神。
违反宪法精神
他指出,刑事法,即每个人犯同样的错误,都应该用同样的法律来进行衡量,不应该说每个州有不一样的标准,又或是穆斯林和非穆斯林有不一样的法令,这就违反了宪法平等的精神。
惟,他也提到,如果伊刑法真的在国会通过的话,还是可以被带上法庭,挑战著伊刑法的合法性,以及是否违反了宪法的精神。
吉兰丹州务大臣拿督阿末耶谷在本月15日表示,吉兰丹州将会在12月29日召开特别议会修改伊斯兰刑事法法案,为在该州落实伊刑法铺路。他说,一旦州议会通过该修正法案后,将呈上给丹州苏丹御准,并会以私人法案的方式呈上国会。
杨映波指出,任何州属所指定的州法令,如果没有经过国会通过的话,是不能够在州内执行的,就算是伊刑法也是一样。
他解释,因为伊刑法本身管辖范围触及到刑事法典,州不能私自执行伊刑法,除非国会通过允许执行。针对如果实行了伊刑法,是否全部大马人都必须遵守该法令一事,杨映波表示,这要视乎本身是穆斯林、还是非穆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