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是个有效率、廉洁、进步的国家,这是母庸质疑的。
高薪养廉一直是外界对新加坡国家治理的评价。如高官享受到高薪还用职务之便行贪腐之实,无疑是对新加坡体制的挑战。
62岁前新加坡交通部长易华仁通过关系获得他人赠送的贵重物品及好处,是他年薪约150万新币(约492万令吉)的不及三分之一,40万新币(约130万2000令吉)。有趣的是,这些好处,不是真金白银,而是票卷、酒与乘坐飞机出行的便利等。
对很多国家而言,这些都不会成为“问题”,特别是没有明显出现“现金”贿赂,但在贪腐“零容忍”的新加坡,这却是大问题,因此易华仁难逃罪责,成为新加坡独立以来首位因贪污而在《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下被判刑的部长,其违法依据是他身为公职人员却索取与接受他人贵重物品。
控状指易华仁在2015至2022年间,向酒店与地产大亨王明星索取新加坡F1大奖赛门票及豪华酒店住宿,接受私人飞机款待和商务舱机票等。被发现后,由于他将5700新元(约1万8740令吉)转交王明星作私人飞机付款,致构成妨碍司法公正罪。易华仁也曾向商人林国城索取红酒和威士忌,并收取名牌单车作礼物。
尽管易华仁早前知道犯错,也支付了相关费用给王明星作为出访卡塔尔首都多哈的费用,但都依旧无法改变其拿好处的犯行。其实,易华仁出访多哈可以是公务行程,费用完全可以由国家支付,但他却“公私”不分搭上便车,本来以为可以替国家省下费用,却不知道好事变坏事。
从政26年的易华仁曾先后在贸工部、教育部、内政部、通讯及新闻部和交通部等多个部门担任政治职务,其对国家的贡献是被肯定的。但新加坡总理黄循财在对易华仁的政治生涯就此结束表示“失望和难过”的同时,不忘强调易华仁过去对国家的贡献无法弥补他犯下的错。就如有人形容我国前首相纳吉对国家贡献显著,但我们不能因此来辩解纳吉贪腐案是可以“宽待”的一样。黄循财特别重申公职人员职位越高罪责就越重,对公共利益的影响也越大。
早前控方促请法官判易华仁坐牢6到7个月,辩方则认为法官判易华仁坐牢不超过8周即可。但意料之外的是法官最终下重判,刑期12个月,显然有杀鸡儆猴意味。
回顾38年前的1986年11月,新加坡前国家发展部部长郑章远涉及贪腐后自杀身亡事件。当时新加坡贪污调查局怀疑郑章远在1981年和1982年分别用批地权从房地产开发商处捞取好处,总计达100万新元(约330万令吉)。
对贪腐零容忍
在接受调查时郑章远先是全盘否认,随后称愿意上交80万新元(约262万令吉)以求免于起诉,但遭到贪污调查局拒绝。后来郑章远托人给时任总理李光耀带话,要求见李光耀一面,被李光耀拒绝。同年12月15日,郑章远身亡,并留下一封给李光耀的信。
信里写道:“我对于发生这样的事情应该承担全部责任。作为一个有尊严的东方绅士,我觉得只有用高的惩罚来赎罪才是正确的举动。” 法医后来确认郑章远服用过量安眠药自杀。李光耀后来透露并非自己逼死了郑章远,而是严厉的反腐手段让他脸面尽失,郑章远宁可结束生命,不愿面对耻辱。
对贪腐的零容忍,是新加坡治国最不可妥协的原则。2024年1月,国际反贪组织“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公布2023年度廉洁指数,新加坡排名全球第五,亚洲第一,这项成就绝非偶然,其排名仅次于第一的丹麦,及紧接著的芬兰、纽西兰和挪威。
我国在180个接受调查之国家中排名则在第57名,看来贪腐问题没多大改善。对那些仍然抱持希望前首相纳吉提早释放念头者,应该好好思考国家病入膏肓的严重贪腐,看看邻国新加坡是怎样铁腕肃贪,就知道对贪腐的妥协,无疑是把国家的前途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