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线制是如何诠释和定义?有一些人不晓得,有一些人不想思考,有一些人一知半解,又有一些人给了不同的定议。
然而,民联在2008年以及2013年大选的成绩,不是两线制的单一效应。
根据互联网百科全书《维基百科》,两党制,又称两线制,是政党体系由两大政党组成,两党皆有相近的竞选实力,能够胜选,可以组成政府。通常两党制国家的两党意识型态分属左右,分别是倾向市场经济与严格保障私有财产权的保守派(右派),和主张国家介入市场并强调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的劳工左派、自由派。
美国的共和党和民主党,以及英国的保守党和劳工党,都是个别在法律上注册的政党,同时每一个政党各别拥有党内共同的政治意识型态,即党章,创党宗旨,党徽和政治立场及决策。
那么,国阵和民联是两线制吗?
从法律角度来看,国阵当然是在法律下注册,由一位国阵主席为首及领导而有法律地位的政党,成员党拥有共同接受的国阵党章,创党宗旨,党徽和一致的政治立场和决定。反观,所谓的民联是由伊斯兰党、人民公正党及民主行动党的各自为政,没有单一最高领导人以及没有法律定位的“口头政治联盟”。它们时常出现严重分歧的政治决策和立场。行动党无法在民联内部阻止伊斯兰党提出伊斯兰刑法的尴尬,这就是没有法律定位的“口头政治联盟”的弊端。
民联的注册
民联在2009年,以再益(Zaid Ibrahim)为主席的临时委员会(pro tem committee),呈上民联政党的注册申请。无奈,在2010年,再益向人民公正党辞职。但是,未注册的民联在政党注册课题上的一再叫嚣,再而推卸责任地要求社团注册局批准其注册申请。然而,社团注册局已经明确告知,至今,民联还没有呈上民联临时委员会之人事变动的正式文件,所以不能审核其注册政党的申请。
在2008年全国大选,民联声称“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呼吁选民否决国阵在国会2/3多数席优势及霸权,以实现两线制,从而助长了两线制在全国大选的效应。
所以,两线制和否决2/3绝对权力,理应是并肩而行的双生兄弟。然而,在2008年3月8日大选成绩之后,民联在之前积极提倡的否决2/3绝对权力的口号转由否决巫统霸权的口号取而代之。
在2013年5月5日的大选成绩后,两线制更加被之前大力提倡的政党遗忘于九霄云外。理由十分简单,那就是民联连续在2008年和2013年大选成绩,以2/3多数席在几个州属执政州政府。这证明了政党欠缺坚定的政治意愿来实践两线制。而两线制可能沦为大选选票和政治权力争取的工具。
撇开政党不说,那么,马来西亚的选民在2008年以及2013年大选时的投票倾向,是否可以被诠释为真正了解两线制的真谛呢?在2008年全国大选,选民在国会否决国阵的2/3多数席,却造就了民联在2个州属,即吉兰丹州和槟城州的州议会内分别取得2/3多数席。
但是,2013年大选成绩显示,选民再度否决国阵在国会2/3的多数席,相反的,却增加了民联在3个州属,即吉兰丹,槟城和雪兰莪,个别以2/3多数席执政州政府。
两线制的真谛又是如何诠释和实践呢?浅白地说,应该是两个阵线的相互制衡吧!接著的疑问是,什么方式才能效的相互制衡?
是50%对50%,或51%对49%,或55%对45%,或60%对40%,又或者是70%对30%?更或者是不可以有2/3的绝对大多数呢?当然,50%对50%将会是僵局。那么,选民和政党又如何可以确定某个比率的方程式会在大选成绩中产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