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总会长廖中莱最近在怡保说,他希望中央代表支持本月23日(星期日)召开的“要求全党接受各级政府官职”的特大,以帮助华社。
廖总会长也说了,因为这特大的议案是中央代表所提出的,马华会长理事会没有权力更改议案的文字。假设,所有卅位左右的会长理事会的成员,都不同意这提案,或者他们认为那议案条文有毛病,这既定的特大议案条文也得照用,不能改。有趣的是,那特大议案是由3个中央代表发起,过后,他们到处找中央代表签名支持。明摆著的是,除了那3位发起人,其他署名的代表根本没机会参与议案条文的决定。
廖中莱要大家相信,他是为马华党章所逼,不得不举办特大。
既然他对这特大的议案没兴趣,为何他希望中央代表支持呢?
那不能改变的议案——要求全党接受各级政府官职的提案要是通过了,那条文清楚地允许马华党员当部长,廖中莱也可以向首相纳吉说,他兑现他说过的话:我们开个会,就回来。
要是那议案被否定,要解释这否定的意义可能见仁见智。各人大显神通。不同意接受各级政府官职,(各级应当作是所有的,包括不同等级的官职),是否等于拒绝,所有的各级政府官职?那3位特大发起人是要大会代表这么想的。
如果我们只考虑一件事情,不同意接受就是拒绝。但是把两个以上的事件摆在一起考虑,不同意接受它们全部,不等于不同意接受其中的一部分。因此,这不等于拒绝它们所有的,个别的,每一个事件。如果223特大否定议案,不接受各级政府官职时,马华便不能入阁当部长。这肯定符合马华公会在2013年10月20开特大的决定。
只要有任何一个级别的政府官职不被接受,这就符合了议案否决了的要求,不同意接受所有各级政府官职。如果马华头头们认为,地方官职也包括在不被接受之内,这解释了如果只凭223特大,也算合理。但是,如果223特大不能通过它的议案,它等于肯定了马华2013年1020特大的决定。
去年,马华的1020特大把政府官职分成3个等级,它接受了两个级别的官职,而不接受部长官职。
因此,除非223特大通过其议案让马华入阁当正副部长,否则,1020特大决定继续有效。换言之,223特大只是要大会决定马华头头们是否能够入阁当部长。其他各级政府官职照旧,不受223特大的决定所影响。
马华大会的中央代表可以放心,不必顾虑到自己职位去留而否定223特大。代表们投的票是要让国阵主席纳吉看的,而不仅是总会长。
既然中央代表们的选择可能影响其他在座代表的生计,为什么马华特大建议以举手方式表决?这不等于剥夺了中央代表秘密投票的权力?这是为了威迫代表吗?马华中央代表应有足够的智慧,去否决任何不民主、不公正的议案,捍卫马华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