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祝贺民政党代表大会选出了新班底,同时亦恭祝民政屈从现实,不退出国阵。
其实无关民政退不退出国阵,这是一个伪命题,民政已走投无路,姑且还是待在国阵的好。试想,不待在国阵自己出去闯,没靠山、没资源、没人力,一切都东山再起,谈何容易?不妨看看人民进步党多么务实,就知道国阵内日薄西山的小党,有多么的无奈。
回顾民政党草创初期,若只靠一群顶级知识分子,民政党说不定存活不了多久,因为其主要的资本,基本来自于林苍祐。参考谢诗坚博士文章〈民政党的起家与下沉〉,民政初期的势力,除了劳工党右派和著名学者,便是敦林的全体前民主联合党员。1969年大选,民政党凝聚力十足,一跃拿下槟州政府。当时,民政党就十分符合陈志勤所谓的“第三道路”,因为无论是哪个在野党,都因意识形态各异而拒绝结为反对联盟。
随之在前首相敦拉萨欲组成“联合政府”号召下,民政党选择了加入国阵,这一次反背虽说奠定了民政党在我国政治史上的地位,却也使民政逐渐脱离了其斗争路线。民政党在国际趋势(tendency)倾向自由主义政党,是亚洲自由民主理事会(CALD)的成员、自由党国际(LI)观察员之一,而由于身处在国阵这个种族政党集团下,这个政治光谱(political spectrum)不仅模糊不清,或许早已消失殆尽。人们熟知的民政,早已沦为“马华第二”,莫怪土权老大依布拉欣阿里,会揶揄民政干脆解散去加入马华。
相反的,早期脱出民政的领袖,如陈志勤带领部分前民政人,于70年代就真的搞了个“第三势力”——社会正义党(PEKEMAS),只可惜社正党始终不敌国阵或强势的在野党,在1974年仅夺得一国一席(国即陈志勤本身,州的王裕好随后跳槽马华)。陈志勤于1978年大选前退休,将领导权交托布斯达曼,社正党大选失利、迅速式微,1979年宣告解散。
“第三势力”在我国历年来都难成气候,莫说国阵,就算碰上强大的在野阵营也得招降。大马的“第三势力”就如同贬义,一般不是指为加入国阵而成立,便是被指为两线制的“搅局者”。迄今为止仍不懈打造第三股势力的,大概也只有社会主义党,但趋势现实,就算不加入民联的成员党,也必须促进在野势力的团结,与其紧密配合。
郑可扬例举英国议会制度下的自民党为由,却不可同日而语、一概而论。自民党前身的自由党是英国议会老党,曾与保守党平起平坐。但随著工党在20世纪的抬头,其优势已被几乎工党所取代,却仍是颇具影响力的第三大党。自由党虽屈居老三,多届大选仅徘徊于6到9个国席,但1988年与社民党合并成自民党后,其支持率逐渐上升,为保守党与工党外的第三选择。直至现届英国大选中为防止悬峙状态,保守党与自民党达成协议建立联合政府,自民党回归内阁一时成为佳话。这足以瞧见自民党即便多年消沉,但其作为第三势力的强大支柱与坚持,岂民政党所能比?
若要论“出头天”,民政党早在国阵成立时已出头,前提是其在联合政府内是否真能扮演重要角色?若非如此,就算民政真要成为第三势力,相信也很快便沉沦,随之消失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