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拥近585万粉丝的知名Youtuber“老高与小茉”近日被踢爆抄袭日本Youtuber影片,就连文本内容、叙事结构、引用数据、呈献方式和互动都几乎一模一样,引起以华语媒介的圈子和网络关注。
针对此事,网民意见很两极,有不少人为老高护航说他实为说书人,但也有不少人赞同爆料者的抄袭说法。那么,这到底是抄袭吗?抑或二次创作呢?如果只是单纯将原创的日语翻译为华语,那又是抄袭吗?
实际上,翻译确实是二次创作(secondary creation/create)。在文艺圈子和作品里,二次创作是挺常见的事,就是把其他人的作品如文字、图像、影片、戏剧、音乐或漫画等各种艺术作品,加入新元素再整合。
也因此,致敬、恶搞和改编均归类为二次创作,翻译亦然。不过,二次创作当中也会存在争议点,尤其是二次创作会否侵犯原创的知识产权和版权呢?
我个人认为,另两个因素对我们分辨作品是否抄袭或二次创作至为关键,一是内容相同部分的百分比,二是有否引述或摘录注明原创出处(甚至是获得原创的授权),这些都是尊重文艺作品最为基础的素养。
在这几年里,我的脸书贴文有好几次被剽窃的情况,最严重的当属2021年疫情期间的一篇文章。当时,我在个人脸书上载了一篇有关隐形贫户的文章,描述我家人遇上一名失业断炊的友族青年而伸手援手的故事,希望有更多人能关心隐形贫户的问题。
没有注明出处
一篇日常贴文竟有逾万分享和点赞,还收到一些久未联络的朋友之讯息,确实让当时的我始料未及。尽管很欣慰更多人关注隐形贫户的存在,但让我非常愤怒的是,有一些农场新闻、专页或网民直接将我的原文“搬运”,然后完全没有注明出处或引述。
就算不是文字工作者,如果别人把你所写的所有文字“原文照搬”,将之当成他/他们的文字、心血、创意,然后一声谢谢也没有,你又会作何感想呢?那种被剽窃的心痛和难过,对于每一位从事创作或文艺工作者是非常锥心的。
犹记得我刚开始在另一家媒体写专栏时,编辑很喜欢把我引述的出处删除,后来我向对方反映后,情况才不再发生。这些年来,就算是在专栏文章分享身边朋友的文字或遭遇,我都会先私讯对方礼貌问准同意再引述;至于不认识的学者或原创者,也会在文中引述原文、数据或论点的出处。
引述或摘录是我对其他创作和文艺工作者的尊重,也是我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尤其是在这个网络世界,不只是创作和文艺工作者的作品及心血有可能被剽窃,每一个在网络和社媒上分享自己文字的你我都可能会成为被剽窃抄袭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