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23日讯)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国际法院周三做出“谘询意见”裁决,指以色列有义务放宽限制让援助物资进入加沙地带,强调须提供让巴勒斯坦人得以生存的“基本所需”。
法新社报导,国际法院周三这份涵盖范围广泛的“谘询意见”虽不具法律约束力,但国际法院仍认为其具有“重大法律分量和道德权威”。
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周三表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裁决。我希望以色列能够遵守。”但以色列则迅速予以驳斥。
国际法院院长岩泽雄司表示,对于联合国及其机构提供加沙地带的救济机制,以色列“有义务予以同意及促其更便利”。
这当中包括遭到以色列禁止在加沙运作的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UNRWA)。以色列的理由是,这个机构的一些工作人员参与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2023年10月7日突袭以色列的行动,而正是这场攻击引发加沙地带战争。
然而国际法院的裁决认为,以色列未证明其所提出的指控是事实。
以色列未参与裁决的相关程序,如今也对结果提出反击。
以色列外交部发言人马莫斯坦在社交媒体平台X发文表示:“以色列断然拒绝接受国际法院关于UNRWA的‘谘询意见’,这份结果从一开始就完全预料得到。这是又一次假借‘国际法’之名试图对以色列施加不利的政治措施。”
岩泽雄司表示,国际法院“驳回了该请求滥用和将国际司法程序武器化的论点”。
另一位以色列官员补充说,以色列“在加沙问题上与国际组织和其他联合国机构合作。但以色列不会与近东救济工程处合作”。
国际法院的裁决指出,以色列是占领加沙地带的势力,有义务“确保当地人口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其中包括生存必要的物资供给”,且以色列有义务“不阻碍这类物资的供给”。
国际法院还提醒,依照国际法,不得以饥饿作为战争手段。
国际法院的裁决公布后数小时,挪威便表示将向联合国大会提出决议案,要求以色列解除对于援助加沙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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