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25日讯)中国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著名女人贩余华英的案件,周五宣布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去年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今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
根据中新社,案件发回重审后,公诉机关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追加起诉余华英拐卖6名儿童的犯罪事实。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重审查明:余华英于1993年至2003年期间分别伙同龚显良(余华英的同居人,已故)、王加文(余华英丈夫)为谋取非法利益,长期在贵州省、重庆市、云南省等地流窜作案,物色儿童进行拐卖,得手后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他人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共拐卖儿童17名。
法院认为,余华英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共计17名,造成12个家庭骨肉分离,亲情断裂,有的父母为寻找子女多年颠沛流离,抑郁而终。
法院周五指,余华英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应予以严惩。虽有坦白,但不足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根据中国媒体报导,余华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省,20多岁外出打工时结识龚显良。两人同居期间,余华英生下一个男孩。他们通过中间人,用5000元人民币(约3045令吉)把亲生骨肉卖到河北省,也开启了拐卖儿童的罪恶生涯。
据报,有5个受害家庭被余华英一次拐走2个孩子,有的孩子被她拐走后中途遗弃。
周五宣判结束后,参与旁听的受害者杨妞花说,她参加多次庭审,这是她第一次看到余华英垂头丧气,露出害怕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