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6日讯)中国《新京报》7月揭露运输行业乱象,装过工业煤制油的油罐车没有清洗,直接混装大豆油等食用油竟已成业内常态,事件震惊全中国。中国国务院食安办等联合调查组经过3个月的调查,周日晚宣布调查结果,认定两辆涉事罐车混运食用植物油共近68吨,痛斥事件性质极其恶劣,践踏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必须严厉打击,运输企业、车主、司机等7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河北邢台政府被认定对罐车运输失管失察,将对相关官员追责问责。
综合央视新闻、中新社与香港《星岛日报》报导,中国国务院食安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分赴河北、天津、内蒙古、陕西4地开展联合调查,追查涉事产品流向,核查涉事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分析问题原因,理清各方责任。
同时,在全中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全链条清理排查,从各地清查情况看,截至目前,未发现其他同类问题。
调查认定,5月22日,司机要某某驾驶涉事罐车冀E5476W,从宁夏装载煤制油,23日到达河北石家庄一间公司,卸载全部货品。24日从中储粮油脂(天津)公司装载食用植物油,27日到达陕西勉县一间公司,卸载油品35.91吨。
另一涉事罐车冀E6365Z,司机张某某5月16日从宁夏装载煤制油,18日到达河北省秦皇岛一间公司卸载全部货品。5月21日从河北三河汇福粮油集团精炼植物油有限公司装载食用植物油,22日时到达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一间公司,卸载油品31.86吨。
21.6吨流向内蒙古
调查组称,涉事罐车冀E5476W所运35.91吨油品,用于饲料加工11吨,其馀24.91吨未售出,已全部封存。涉事罐车冀E6365Z所运31.86吨油品,已封存2.48吨;剩馀29.38吨被分装销售,其中7.78吨已全部追回并封存,已被使用的21.6吨流向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联合调查组认定,运输企业负有管理责任,车主负有主要责任,司机负有直接责任,追究刑事责任。对运输车队法定代表人倪某某、以及实际车主等5人依法查处,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对涉事司机要某某、张某某,刑事立案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至于涉案7家企业中,隶属中储粮集团的“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被罚286万元人民币,金额居冠。另一家食用油厂“河北三河汇福粮油集团精炼植物油有限公司”也被罚款约251万元人民币;其馀5家业者则被罚款或没收26万元至168万元人民币,5家中的两家油罐车队及物流业者并被收缴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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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地区河北邢台是问题罐车所在地,对罐车运输失管失察,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负有领导责任,相关监管部门人员负有责任,由地方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对调查过程中地方发现的公职人员可能存在的失职渎职不作为问题,由当地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
下一步国务院食安办按照全面清查、举一反三、打建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会同国家粮食和储备局、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持续深入开展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问题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食用植物油运输专车专用,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处重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管理,健全完善监管协调机制,确保食用植物油安全。欢迎来自媒体记者、人民群众等各种方式的社会监督。